山东临沂: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有效降低信访复访率
正义网临沂10月29日电(卢金增 通讯员 王洪松)10月28日,记者在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采访时目睹了这样一幕:上午9时许,临沂市检察院控告申诉大厅内,十多名来自兰陵村民,集体反映村书记擅自变卖本村土地,并将所得款项私吞。接访的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出租、变卖的村民土地款是集体财产,如村委会成员将其占为已有,涉嫌职务侵占,其行为不属检察机关管辖,建议来访村民到公安机关反映。然而,来访群众情绪激动,坚持要求检察官受理查处。这时,一名村民看到大厅内有一个“律师工作站”的牌子便说:“那边有律师,咱去问问。”
在律师工作站负责接访的是山东隆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明,在听取了村民代表的诉说后,他进行了耐心的解释。
“律师说的和检察官说的一样,怪在理,咱去公安局举报去。”经过接访律师的解释,上访群众接受了检察机关的答复意见,同意到公安机关反映解决。10点25分,来访群众有序离开了控告申诉大厅。
刘明明告诉记者:“这是我第4次来检察院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访,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为来访人提供法律咨询,为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来访提供法律服务。”
临沂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王沛学告诉记者,由于信访人对法律大多一知半解或片面理解、断章取义,处理难度非常大。接访部门作了大量工作,也可能收效甚微。由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接访,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来帮助来访者答疑解惑,往往能有效缓解来访群众的对立情绪,可以提高接访效率,还可以提高接访效果。
为了充分发挥律师在检察信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来访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今年4月份,临沂市检察院与司法局达成共识,联合下发了《关于律师参与检察信访接待工作的规定》,从律师参与检察信访接待工作的目的、意义、原则以及方式、程序和要求、工作纪律等提出了要求。
在此基础上,该市司法局选聘30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第三方信访接待员,每周一、三轮流到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引导来访群众依法规范行使控告申诉权利。
该规定实施8个月以来,全市共有66名律师到市检察院参与信访接待71人次,共接待群众来访62件69人次。律师接访后全部当场给予答复,答复内容与检察机关答复内容一致的案件占97.3%;律师答复后,信访人再次来访5件6人,远低于检察信访复访率同期下降25.5%。
临沂市检察院检察长鲍峰说:“律师参与检察信访接待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可以帮助信访人准确理解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更好地劝导其息诉罢访,另一方面,可以引导信访人按照程序申诉或者另行提起诉讼,依法解决信访事项。同时,通过对比律师接访,也可以及时发现检察干警与接访律师之间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上的差距,有力督促检察干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