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推行检察长亲自办案制度
正义网漳州9月24日电(通讯员 林志南 林修猛) 近日,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环境污染案件,在庭审前,该院检察长组织公诉干警走访案发现场,察看排污实况,询问当地群众,听取相关部门报告,讯问犯罪嫌疑人,做了充足的准备,庭审中,采取多媒体示证的方式,从案件主客观、主客体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举证,条理清晰、举证有力、简洁明了,把整个案件的脉络清晰的呈现出来,整个证据链条环环相扣,达到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当场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庭审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该院积极推行检察长亲自办案制度,进一步深化《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工作实施办法》,明确重点直接办理职务犯罪、污染环境、黑社会性质犯罪、重大影响等5类案件,亲自主持审讯、亲自提审讯问、亲自出庭公诉。今年来,正副检察长共直接办理案件4件,亲自出庭履行职责1次。
同时,该院制定《检察长亲自抽查案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检察长亲自抽查案件的形式、内容,严格对照《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要求,将抽查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和瑕疵,以通报的形式反馈给办案部门。共亲自抽查公诉案件、自侦案件和批准逮捕案件32件,发现问题和瑕疵13处。
此外,为确保检察长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该院将专题汇报、检察开放日、走访征求意见、社会各界旁听庭审等纳入监督检察长规范行使检察权、履行检察职责的方式,拓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的途径。共针对司法不规范问题征求意见11条,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旁听检察长出庭公诉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