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护民生
正义网电(记者 郭清君 通讯员 蒋长顺 焦步宏) “全市检察机关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中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2件35人,公安机关已立案28件30人。”近日,湖北省黄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丁华介绍说。自今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该市检察机关成功监督立案、查处了一批污染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今年3月初,黄石市检察机关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两年的“两个专项监督活动”,两级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并会同政府法制办、公安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20余家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决定通过发动群众举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走访行政执法单位调阅相关案件台账等措施,对“两大领域”的犯罪线索形成合围。
今年4月28日,黄石市阳新县个体户刘某等5人将40余吨有毒有害电子垃圾倾倒在排市镇王垴村某处,准备进行集中焚烧。环保部门收到案件线索后及时进行查处,但对该案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没有把握,于是马上通知了检察机关。阳新县检察院安排专人查阅案卷,经审查后认为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随即向环保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取证,随即对刘某等5人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案从发现反馈线索,到公安机关正式立案,只有短短的两天时间,这都得益于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便捷高效的长效衔接机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召开联席会议、案件双向咨询等多种形式,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及时有效发现、移送、查处线索,形成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合力。
丁华介绍说,检察机关对发现的犯罪线索,实行逐案登记、专人跟踪,及时掌握案件立案后的侦查、起诉和判决情况;对重大案件及时派员跟踪催办、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防止有案不移和移送后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情形,确保犯罪得到及时有效处理。黄石市检察机关监督移送的案件中,包括污染环境案件,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案件,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等。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8件10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4件4人,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