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委员来电催生检察建议 促村级财务规范管理
正义网武汉8月6日电(记者 周晶晶 通讯员 沈敏)“王主任,这是我们最近草拟的《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你给提点意见吧。”日前,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检察院东湖风景区检察室主任王少奎再次来到风景区城乡工作办事处走访,刚坐下,办事处经管站的冯站长就递上几页纸,让王少奎帮忙“审查”。
仔细将草拟的“新规”逐条阅览了一遍,王少奎指出,其中部分条款有违《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规定,并建议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增设相关程序性条款。“还有名称上,我建议将‘管理办法’改为‘管理制度’,更合规一些。”王少奎说。
“还是你专业啊,王主任,我们按你的意见重新起草,再发下去征询各个村的意见。”冯站长边记录边说。
东湖风景区经管站的设立以及该区村级财务的逐步规范源于东湖开发区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然而,问及建议的出炉,王少奎却说:“这可不是我们检察院一家的功劳,最初是通过政协委员我们才知晓这些存在的问题。”
去年8月,借东湖风景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会召开之际,风景区检察室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伸出“橄榄枝”,给他们发放了联系函,同时通过“检察联络员QQ群”进一步收集核实代表委员的相关信息。很快,14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信息全部收录完成,并一一保持联系。
当月,王少奎就接到区政协委员张委员打来的电话,向其反映了辖区村级财务缺乏监督的问题,希望检察院能推动对村级财务实行统管。
“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其中还有可能隐藏着职务犯罪。”王少奎随后带领检察室干警深入辖区18个村、场、社区,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调研,多渠道了解了村级财务的运作管理情况,并形成了调研报告。之后,根据调研结论,他们向东湖风景区管委会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建议在城乡办设立农村经营管理站或相应部门,承担农村经营管理职责;指导监督集体经济组织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作为考核城乡办和村级干部的重要内容。
该建议得到了管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根据管委会的要求,2014年10月,风景区城乡工作办事处对基层各村委会、村改制公司、社区居委会的资金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审计,并将其中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给了检察院。
在管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各方配合下,2015年6月,风景区城乡工作办事处选配专业财务人员成立了经管站,担负起对村级财务的统一管理工作。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有不少阅历丰富、政治性强、法律水平高的人士。打通渠道,与他们建立经常性联系,能使我们获取丰富的信息、线索、意见和建议,推动我们自身不断完善法律监督工作。”王少奎介绍,去年,曾有代表建议检察室多做法律知识宣传、打造职务犯罪防范体系。检察室接受建议,在城管、地税、工商等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开设预防职务犯罪讲堂,为区工委中心组做预防职务犯罪辅导报告,还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赴汉阳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