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新华区检察院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
正义网石家庄7月9日电(通讯员李浣 李彦军)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走向常态化。
与普通刑事犯罪相比,生态环境领域犯罪专业性、技术性强,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存在“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为畅通生态环境污染违法线索移送渠道,新华区检察院凭借“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推动“两法衔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集中排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情况,加大监督移送、立案力度,防止以罚代刑。同时,还以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认真查找在案件移送、立案和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共同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而成立专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更加有利于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常态化工作模式。
据悉,在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科之前,这些职能分别由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民事行政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内设机构承担。办案时,需加强内部案件线索移送和查办案件的配合工作。设立专门机构后,有利于整合内部力量,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便于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环节上有效对接,可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从快严厉打击,实现查办环境案件专业化,提高办案效率。
“检察机关要不断建立完善内外部工作机制。在内部,针对破坏生态资源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案件,依法从重打击。同时,综合发挥“捕、诉、侦、防”职能,形成保护生态环境整体合力。”该院检察长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