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规范司法做实"规定动作" 做亮"自选动作"
正义网哈尔滨7月9日电(记者 韩兵 通讯员 李环宇)鼠标轻点,卷宗模版跃然屏幕;页面比对,办案疏漏一望而知。在“铁检精神”的发祥地——黑龙江省大庆市检察院,一幕幕规范有序的办案场景令人耳目一新。“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活动中‘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同频共振,龙江规范司法活动驶上快车道。”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盘点全省专项整治成果时为检察新气象点赞。
据悉,全省各级院以“规范司法”为令,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哈铁分院、鹤岗市院分别将今年确定为“规范执法年”和“规范司法行为年”,双鸭山市院把规范司法、严格执纪结合起来,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司法规范化、执纪严格化“两化建设年”活动。
各级院强化教育学习,认真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哈尔滨市院以检察论坛为载体,党组成员就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宣讲。大庆市两级院领导干部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围绕规范司法行为确定了32个调研题目,通过调研进一步深化学习成果。
进入省检察院《龙剑网》,记者看到醒目位置设置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及时编发工作信息,发布高检院和其他省院的经验做法。目前省院已编发《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简报》34期,有效实现了成果转化。
全省各级检察院坚持开门搞活动,七台河市院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发布“致全市社会各界人士公开信”,向人民群众征求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部分检察院创新多种途径查摆问题,大兴安岭地区十八站林区院开展“公开问诊”活动,到院接受询问、讯问的当事人,律师,以及控告人、申诉人,在办理完相关手续之后,可以不计名填写《执法规范化问卷》投入意见箱中,纪检部门每周对问卷进行统计,发现问题后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
满园春色不乏一枝独秀。哈尔滨市院通过自检自查、执法检查、质量评查、日常督查,查找出69个司法不规范的具体问题。七台河市院从全市抽调50名业务骨干,分成6个小组,对2011年11月以来两级院办结的3500件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以院和条线为单位进行反馈,同时还评选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十佳法律文书”和“最差案件、最差法律文书”。伊春市院成立了9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小组,特别邀请原市院专职委员胡景臣、原中级法院刑事一厅厅长何兴洲担任法律咨询顾问,对铁力市院、美溪区院及红星区院自2011年至2014年所办理的1213个案件1411册卷宗进行了逐案评查,重点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查找问题154个。鹤岗市院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滞后院进行约谈,并下发《司法不规范十种情形八十四项具体表现》,要求全市两级院要对号入座深入查摆,切实防止和解决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
全省各级院在做好规范动作的同时,以执法一线为整治重点,创新查摆途径。佳木斯市院公诉部门把庭审互评活动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载体,与法院会签了《开展庭审观摩考评活动的实施意见》,由检法两家联合进行庭审观摩考评,先由出庭的检察人员和庭审法官对对方庭上表现进行评议,再由庭审观摩人员对检法双方各自表现进行评议,突出查找存在的问题,开展以来共互评案件191件,切实规范和提高了干警出庭公诉水平。
大庆市院制定了《关于对四类法律文书规范管理的实施办法》,明确了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通知立案书的制发程序,并对两级院的“四书”制发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避免了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文书多头制发和随意性制发,确保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针对对照检查阶段查摆出的问题,在深入总结红岗区院规范化模板、龙凤区院规范化卷宗、让胡路区院规范化办案工具软件、林甸县院司法规范手册等所辖基层院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化模板、规范化卷宗、规范化办案工具软件以及司法规范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