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今年以来给予2名正司局级干部党纪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环境保护部坚持“严字当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推进了作风建设。今年以来,对部属单位2起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和2起违规发放过节费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并通报批评。给予党纪处分3人(其中正司局级干部2人),对4名司局级干部进行了问责和诫勉谈话,共退款处理92人次,120余万元。
严纪律 严要求
环保部按照中央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和系统实际,及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在精简会议、发文,减少经费支出、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等方面提出更加严格、更加具体的纪律规定。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对党员干部及时提醒。去年“五一”节放假,驻部纪检组在强调严禁参加公款组织的旅游、宴请等活动的同时,并有针对性地增加了“严禁党员干部接受私人老板邀请,到风景名胜旅游度假”等规定。
驻部组局主要负责同志对部机关各部门和部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属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半年进行一次约谈,提出严格要求,督查“两个责任”落实。各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是约谈的重要内容。每年结合年终考核,对各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测评,并对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对一些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把预防工作做在前面,抓早抓小,及时解决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严制度 严规范
环境保护部党组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考核指标,通过各级党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进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落地生根。驻部纪检组制定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也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为认真抓好巡视整改,制定了《环境保护部巡视整改落实事项责任清单》和《环境保护部作风建设责任清单》,把加强作风建设任务明确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并规定具体完成时间。环保部机关各部门针对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加强行业自律和作风建设。环评司制定了《关于严格自律、禁止违规插手环评审批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廉政规定》,科技司制定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廉政规定》,环境监察局制定了《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严监督 严检查
定期开展检查。每半年由办公厅、规划财务司、人事司、直属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到部属单位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去年以来,分2批对环保系统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对部属单位违反外事规定的4名干部进行点名道姓的通报批评。近期,对1起借开会之机,用公款租棋牌室打牌的问题进行了查处,给予党纪处分3人(副司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2人),起到了正风肃纪、警示教育的作用。(驻环保部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