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成立派驻省林业厅检察室
正义网南昌6月24日电(记者 欧阳晶)6月24日,江西省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中率先成立派驻江西省林业厅检察室。当天上午,江西省检察院与该省林业厅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就检察室的工作运行、机制完善等内容,充分听取该省林业厅、省森林公安局的意见建议,互相通报近两年的执法司法情况,并开展了深入交流。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4年,该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森林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不含失火案)318件506人,批准逮捕244件374人,对犯罪较集中的非法采伐、损毁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和滥伐林木三类案件批捕304人,占批捕总人数的81%。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978件1694人,起诉827件1437人。
为贯彻落实江西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国家战略,加强对林业资源的司法保护,推动两法衔接,今年4月初,江西省检察院与该省森林公安局座谈交流,就加强衔接配合、完善经常联络工作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4月30日,该院出台《关于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江西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的五项创新举措中,有三项和保护环境资源密切相关,其中包括探索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
该院派驻该省林业厅检察室的工作职责包括依法督促查办各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监督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对查办涉林刑事案件的业务指导,对省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跟踪督办,防止立而不侦、久侦不结,及时掌握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情况;参与调研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分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工作措施;开展林业执法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方式,支持相关组织、个人对严重破坏林业资源的责任人提起公益诉讼等。
该院将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这一联络平台,加强协作配合,同时依托即将投入运行的该省两法衔接平台,加强网上工作衔接和信息互通,对重大涉林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对疑难复杂案件,应邀请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今年下半年,该院还将联合该省森林公安局,抽查各地行政处罚案件,监督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案件。
“建立派驻检察室,是提升林业执法规范化水平的现实需要,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林业执法活动的支持。我们将探索完善相关会商协调工作机制,将检察室打造成检林沟通、协调、合作的平台和纽带。”该省林业厅副厅长詹春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