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依法治省办与省统计局就2021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进行会商
7月21日,为认真落实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刘洪建在省统计局重要统计信息专报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省委依法治省办与省统计局就2021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进行了专题会商。
本次会商,在总结2020年全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21年度依法治省重点工作和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实践要求,双方重点围绕调查方法和样本分配、调查问卷结构、受访者调查问题设置、调查开展时间、调查数据汇总、初步统计结果反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并进一步达成共识。
会议指出,为准确客观掌握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云南建设的反映以及对依法治省现状的真实感受,提高依法治省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省委依法治省办已连续多年与省统计局配合,共同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并将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各州(市)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列入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指标体系。调查工作注重贴近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调查报告坚持用数据说话,对当前法治云南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短板等进行深入剖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为研究部署工作、制定有关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与省统计局有关业务单位要充分沟通、密切协作,以科学测算样本量、依法依规开展调查、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安全保密为前提,做到项目早安排、方案早部署、调查早实施。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法治建设成效社情民调工作的社会面宣传力度,最大限度让广大群众知晓此项工作,切实提高“12340”专号接通率,有效提升调查效果。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彭国军参加会议并讲话。省统计局信息景气中心、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省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处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