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迈上新台阶昆明环境资源法庭揭牌
9月25日,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揭牌,标志着云南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迈上新台阶。该法庭成立后,将集中管辖全省环境资源一审案件、上诉案件和再审案件。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成发作出批示,要求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成立昆明环境资源法庭为契机,进一步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构建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为云南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屏障、努力在建设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洪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建军出席并为法庭揭牌。刘洪建在致辞中要求全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贺信精神,认真落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昆明宣言》共识,紧密结合云南环境特点和保护需求,抓住法庭成立良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和助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昆明环境资源法庭是结合云南环境资源审判发展需要,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省委编办申请设立并获批准,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专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机构,是云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精神、迎接COP15,推动云南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的具体举措。该法庭的成立,集纳了2008年以来云南构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体系的有益经验,继续实行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理模式,进一步整合司法资源、统一裁判尺度,加快推进云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专业化、专门化、体系化。
揭牌仪式后,举行了昆明铁路运输中院全体员额法官宣誓仪式。当天还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云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记者陈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