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守护“象”往的家园
新华社昆明3月12日电(记者严勇、何春好)大象到地里吃了庄稼,如何及时定损理赔?人象相处过程中出现“矛盾”如何调解?……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日前,全国首家“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在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六顺镇亚洲象繁育中心驻地挂牌成立,旨在以法之名推动多部门形成合力,守护“象”往的家园。
据悉,“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由思茅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依托所属思茅港法庭,旨在搭建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让亚洲象保护司法服务工作关口前移,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2021年,一群亚洲象的“北上与回家”之旅牵动无数网民的心。作为栖息地之一,普洱市境内长期有亚洲象活动,覆盖思茅区、宁洱县等地。今年年初,为有效推动人象和谐,思茅区人民法院对辖区内的人象矛盾纠纷、象损赔偿等问题进行调研走访。
“大象经过的地方难免会对庄稼等造成损坏,如何定损并及时理赔,是当地群众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思茅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牟俊表示,“‘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的设立,是当地司法部门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有望对亚洲象保护工作贡献司法力量。”
思茅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思茅港法庭庭长刘晓玲介绍,通过司法保护和诉源治理相结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从守护‘象’这个点做起,以点带面不断拓展,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她说,为不断提升群众对亚洲象的保护意识,还会定期开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
此外,基于挂牌成立的法律服务点,思茅区人民法院还将与保险部门就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理赔工作探索建立协调协作长效机制,形成多方合力切实推动人象和谐。
思茅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法之名守护“象”往的家园,不仅仅是推动人象和谐共生的一种新举措、新模式,也将成为当地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生动实践,吸引更多人加入到保护亚洲象的行动中来。
十一届云南省委第一轮巡视完成进驻
云南日报
截至3月10日,省委10个巡视组完成对11个省直部门(单位)、9家省属国有企业的进驻,十一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全面展开。
经省委批准,本轮巡视分别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含省搬迁安置办公室]、省科学技术厅(含省科学技术院)、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分会)、省能源局、省林业和草原局、省统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省投资促进局、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电力配售有限责任公司等20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
被巡视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视工作动员会。会前,省委巡视组传达了省委书记王宁听取巡视工作有关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视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省委巡视组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工作的典型案例;省委巡视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表态讲话。
省委巡视组组长强调,巡视是加强党内监督、实现自我革命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管党治党、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省委安排巡视组对事关稳增长、防风险的重要职能部门和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重视,也是对被巡视党组织的政治关心关爱。省委巡视组将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把准“四个对照”监督标尺,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深入查找、靶向纠治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被巡视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共同完成好巡视任务的责任担当,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省委巡视既是对被巡视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坚决拥护省委决定,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接受巡视监督,共同完成好省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根据安排,省委巡视组将在被巡视单位工作2个月左右。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专用邮政信箱,各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云巡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