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司法局以法治赋能生态环境保护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司法局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州关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要求,聚焦依法保护、依法治理,结合工作职能,以法治赋能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环保领域立法执法力度
坚持立法是环境司法保护的基石,西双版纳州司法局与州人大、州林草局等单位联合开展《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古茶树保护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立法调研,形成立法议案,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严格依法执法、依法行政,持续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古茶树保护条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开展2023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时发现整改执法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组织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32名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并取得较好成绩。
发挥环保领域司法服务作用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村居法律顾问等开展水土保持、环保等领域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诉讼案件4件,提供环境整治方面法律咨询服务66次。加强涉生态环保领域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今年以来,共受理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行政复议申请6件,办结4件,直接纠错2件。做好环境资源保护、生态工程招投标、拆迁、安置补偿金提存等公证业务。开展增殖放流现场公证监督3场,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公证案件3件。为解决环境损害纠纷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鉴定服务,主动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产业发展。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援助力度,对环境损害类案件实施绿色通道,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办理。会同环保部门加快推进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排查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常态化开展村规民约“法治体检”,建议修改、取消或新增涉及人居环境保护村规民20余条。
营造环境保护法治氛围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列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加强生态文明法治文化建设,打造一批生态特色鲜明、法治元素浓郁、文化积淀厚重的生态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小区、基地,营造良好的生态环保法治氛围。结合环保宣传周、六五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时间节点,利用微信公众号高频宣传,实现生态普法增效扩面。深入组织实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法律七+N”为载体,全方位、立体化、高密度宣传改善村容村貌、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民收入、完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等法律法规,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八五”普法以来,累计开展法律进农村普法宣传2000余场次,发放提升人居环境等方面的宣传资料10万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