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巡察整改“内驱力”全省持续发挥 巡视巡察震慑力
十一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更好发挥政治巡视巡察利剑作用。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巡察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全省各地巡察机构从小处着眼、从实处入手,通过加强整改和成果运用,推动巡察监督向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发展,实现全周期整改监督闭环管理。
以“人民为中心”为工作导向。全省各地巡察机构优化对村(社区)巡察的工作流程,加强了巡察问题的收集和整改督查。在巡察过程中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巡察干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为了深化成果运用,各地巡察机构紧盯制度落实,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用好问责利器,深入推进以巡促治,确保整改见底见效。同时,坚持联动贯通,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持续用好协作机制,提升巡视中问题线索成案率、贡献率,与被巡察单位做好同题共答,确保巡后问题得到解决,做到同向发力、促进发展,有效有力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为奋力推进云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上下联动
系统提升巡察发现问题质效
“新增第五章‘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其中,第三十八条规定:巡视机构应当加强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督促,推动建立巡视整改会商、评估、问责等机制……”保山市在开展巡察前,市委巡察办组织相关人员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行重点学习。
巡察整改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对被巡察单位是否真正落实整改要求的重要检验。保山市委巡察机构加强上下联动,与多个部门形成强大的协作网络,从巡前准备到巡中协作再到巡后评估,聚焦精准监督、集中检查、跟踪问效,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形成闭环系统,有效提升了巡察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巡前通报就是巡察的起点。”为给后续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巡察机构与协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让巡察组在进驻之前就能对被巡察单位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更加精准地发现问题。巡察中的协作配合,通过选派专业人员参与巡察,提供更为专业的支持和评估,增强巡察的深度和广度。
巡后的整改质效评估,更是整个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保山市通过组建整改评估组,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通过评估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强化巡察的震慑作用。
“双向并进。”评估结果与被巡察单位的考核、选拔、评优等挂钩,形成了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促使被巡察单位真正将整改落到实处。对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进行“再整改”“再治理”,针对系统性、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开展系统治理,从而实现巡察工作的良性循环。仅2023年,保山市各协作单位共提供专业支持86次,问题会商评估12场次。
“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保山市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说,巡察整改既要关注措施是否落实落地取得成效,又要关注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做到管长远、见长效,实现巡察标本兼治的效果。
不仅如此,保山市还将整改中期实地督查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不定期深入被巡察党组织就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针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和定期跟踪调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制发督办函或提示函,督促分管领导调度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不悬空”“全见底”。对落实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被巡察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开展巡察整改质效评估是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关键举措,也是做实做细巡察监督‘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保山市巡察机构负责人认为,巡察整改要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既真刀真枪解决具体人和具体事的问题,更注重分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统筹谋划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建立了一系列务实、管用、有效的制度,通过巡察整改质效评估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整合力量资源
不断释放综合监督叠加效应
“巡察组来啦!有侵占、贪污集体资金或把国家资金装进个人腰包的问题都可以反映……”最近,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村寨的“大喇叭”每天都会用汉语及少数民族语言循环播放提示。同样的宣传声,在马关、丘北、富宁等地也传遍开来。
在山村之间,行走着三五名背着包、戴着工作牌的巡察干部,正进村入户听取群众心声,收集百姓反映的问题。
一直以来,文山州积极探索实践提升全州巡察工作质效的新路径,在开展十届州委第十轮巡察工作中,直接提级巡察14个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州委巡察组提级巡察乡镇党委、县级巡察组同步进驻巡察下辖村的模式巡察35个村(社区)党组织,州、县巡察组联动协同进村入户了解核实问题,推动政治巡察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开年开局就把巡察监督的“标”提起来、“威”立起来,更好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我今年60多岁了,一直都没有领到养老金……”在巡察组进驻那能乡党委第二天,一位老人就向巡察组“诉苦”。随后,州委巡察组将老人反映的情况作为“线头”顺藤摸瓜,调取该乡60周岁以上人员的花名册和养老金发放名单进行比对,发现66名到龄老人因未完成缴费、个人卡遗失或未激活,加上乡党委、政府和村干部跟踪、提醒、服务不到位而未领到养老金。
这仅是个例。文山州从实际出发,以“‘一个点发现问题’到‘一个域推动治理’”直插基层党组织“末梢”开展监督,有效推动解决政策落实“落空”等突出问题。马关县实践探索“背包巡察”+规划引领+党建带动+双码(马)模式+村级“小纪委”+数据库的“5+”模式,持续擦亮“背包巡察”名片,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试点总结,选定整改试点2个,形成了对村巡察整改“2+1+2”和乡镇“3+3+N”的整改工作模式。
在持续深化“背包巡察”经验基础上,文山州及时组织修订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围绕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进一步探索实践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的方式方法,打造升级版的“背包巡察”。富宁县探索总结布网、拉网、撒网、收网、联网的“拉网巡察”模式,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网清”、制约基层发展问题“一网兜”、小微权力腐败“一网收”,完成巡察100个村(社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30个,为群众追回资金200余万元,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米”。
去年以来,文山州委对巡视巡察整改开展6次专题调研,推进巡察监督向专发力、向深拓展、向下延伸。同时持续发挥巡察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采取常规巡察、提级巡察、联动巡察等方式,打好巡察“组合拳”,推进州、县(市)巡察和对村(社区)巡察有形有效覆盖,为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了新的活力。
强化标本兼治
成果运用溢出效应不断显现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昭通市和昆明市强化巡察整改,以实现标本兼治,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好转。两地通过创新机制、压实责任、强化监督,不断提升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昭通市通过探索市县巡察“任务错峰实施、力量统筹联动”机制,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采取板块轮动、上下联动、系统推进的方式,对市县两级乡村振兴主责部门开展常规巡察。这种机制创新提高了巡察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推动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的解决。同时,强化“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综合监督“矩阵”,进一步提升了监督合力。2023年昭通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8个乡镇开展提级交叉巡察,累计发现问题3005个、问题线索90件。
在巡察整改方面,昭通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既解决突出问题又完善制度机制。运用强化系统思维,推动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确保巡察整改成果长效化。针对巡察发现的行业领域共性突出问题,撰写专题报告,推动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体制机制性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有力解决。
昆明市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明确了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评估和考核要求。通过制定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指引和约谈办法等制度措施,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大胆创新宣传方式和方法手段,深化巡察工作效果并推动问题解决,例如寻甸县采用的“双语巡察”和“背包巡察”等方式,打通了与基层群众的沟通渠道,收集到大量第一手资料和信息反馈意见及建议等数据信息资源。
昆明市制定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融合并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聚焦问题“点”,靶向发力。坚持有的放矢的原则,对每个“点”进行深度剖析,明确问题症结,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每一项问题都能得到实质性解决;贯穿联动“线”,分类施策。在推进整改中坚持“跳出问题看问题”,举一反三,由上至下抓延伸,由点到线抓拓展。定期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梳理评估,紧盯反馈问题,对照台账清单,强化日常督查跟踪问效,保证整改过程的连贯性与完整性。
同时,全方位提升覆盖“面”,建章立制。突出制度和机制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监督和问责力度,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达到“整改一片、教育一片、规范一片”的效果,从察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早出晚归翻越“山梁子”、迈进“门槛子”而实现标本兼治,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当前,全省各地巡、走进群众“心窝子”,听取意见、收集情况,“面对面”回应群众合理诉求,“短平快”现场推动解决问题,把“问题清单”变为群众的“幸福账单”,着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