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出台办法 严管“关键少数”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有效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近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出台《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监督工作办法》,通过管好“关键少数”辐射带动“绝大多数”对标看齐。
“队伍强不强,关键看‘头羊’。通过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不断提升日常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督促‘关键少数’扎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推动工作,形成‘头雁效应’。”文山州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该办法共5章21条,从监督对象、监督原则、监督重点、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全州各县(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州委巡察办、州委各巡察组主要负责人作为重点监督的“关键少数”。针对各监督对象的岗位职责、权力运行特点及岗位廉政风险点,列出有针对性的监督重点内容,实现监督内容清单化,让监督更精准、更有效、更管用,不流于形式。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通过走访座谈、抽查检查、个别谈话、监督调研、专项督查、列席会议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督,动态了解掌握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部门)干部的“活情况”,为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精准“画像”。要求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加强对本单位(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好干部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或者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关键少数’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从严监督管理,督促做到既挂帅又出征,既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又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在前、作表率,示范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文山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